汇能海投决定终止对其要约收购,原因是收购人与相关股东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形,且按规定12个月内不得再次收购同一上市公司。此次事件揭示了汇能系通过分兵增持策略绕开监管要求的5%持股公告红线,直至持股比例达到20%才披露一致行动人关系,引发市场关注。
ST新潮主营油气开采,因油价上涨而业绩亮眼,成为收购目标。汇能海投作为新崛起的第三大股东,拟以近百亿元要约收购ST新潮股权,意在提升持股比例并获取控制权。然而,其快速增持至4.99%的行为引起了监管注意。
汇能海投背后是内蒙古知名煤炭企业汇能集团,其实控人郭金树被称为“煤炭大王”。随着上交所的监管问询,汇能海投承认与ST新潮的第二、四、五大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20%,触发了监管限制,导致要约收购中止。
值得注意的是,汇能系通过分散持股、精准控制在5%以下的方式,绕过了收购管理办法中需公告的规定。这种策略在达到目的后暴露,显示其对规则的精准把握和规避意图。然而,根据收购管理办法,违规增持超过5%的股东在36个月内可能失去表决权,这对汇能海投的后续控制计划构成挑战。
此次事件不仅揭示了收购市场的复杂策略,也再次凸显了监管规则的重要性及其在实际操作中的执行力度。ST新潮的未来走向及汇能系的后续动作,将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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