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新能源(01121)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19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阳...

金阳新能源(01121)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19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阳(泉州)已与鉅能及隆基订立合资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9亿元。于成立后,合资公司将由鉅能、金阳(泉州)及隆基分别拥有52.51%、27.31%及 20.18%权益。

根据协议,订约方应以下列方式分期缴纳彼等各自的出资:鉅能须分别于合资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及九个月内以人民币2.67亿元用注入资产方式及现金人民币7,900万元缴足其出资额。金阳(泉州)须于合资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以人民币1.09亿元用注入资产方式及现金人民币 7,100万元缴足其出资额。 隆基须于合资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以注入隆基资产方式缴足其出资额人民币1.33亿元。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金隆(西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及销售太阳能电池,均以中国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订约方决定设立合资公司生产HBC太阳能电池,将隆基的西安航天产业基地四条PERC生产线升级为高效率HBC生产线。符合效率及质量等各方面相关的合同规范后,订约方打算合资公司将向隆基或其关联公司出售大部分生产的HBC太阳能电池,并由隆基或其关联公司进一步封装成组件销售。

此外,金阳(泉州)将于合资协议有效期内自费维持该项目的HBC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的有效性。自合资公司成立日期起计60个工作日内,金阳(泉州)应与合资公司订立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据此,其将许可合资公司支付许可费以使用生产及制造HBC产品所需的全部知识产权。

公告称,新的HBC产品技术具备更高的效率及其他优势。董事认为集团将能借本次合作商业化HBC产品技术,并在未来复制此合作模式,以为股东带来优异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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