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双方同意,本协议应根据下列任一情况发生解除并终止:
(1)由双方一致书面同意;
(2)交易所未批准本次交易的;
(3)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本协议生效后 2 个月内无法完成标的股份过户
交割的;
(4)发生本协议 11.1 约定之情形的;
(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约定履约的,本协议自动解
除并终止。
本协议第 3.2 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四条在本协议解除、终
止后继续有效。
4、如本协议已根据第 13.3 条解除及终止,则本协议应失效,但不应影响任
何本协议明文约定或经推定旨在该等终止发生时或之后生效或持续有效的条款
的效力。除一方拥有的任何救济(如追究违约责任)之外,双方还应在合理可行
范围内立即采取必须的行动撤回任何已向政府机构提交的申请、将本协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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