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帐上有6.7亿投资性房地产应该由成本法核算改为公允价值核算。会计原则虽有谨慎性原则,不高估资 产,不低估负债,但此成本法下,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早期入帐成本,16万平米,每平方物业才4000元,这与市场公允价值严重不符,财务报表不能反应真实的财务状况就应调整,否则财务报表没有参考价值和意义。会计核算不允许投资性房地产从公允价转换为成本法,但允许从成本法转换为公允价。上海有活跃的,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允价值核算提供了支撑条件和理论依据。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中自用部份可区分的应与投资性房地产分开核算。否则公司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在当前市场行情如此艰难的情况下,公司不便回购保护中小投资者,那么公司可以不花一分钱,把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模式的变更一下,多少也能提升市场信心。希望公司领导可以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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