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等待期”?
“等待期”也被称为免责期或者是观察期,我们在购买保险后会有一段等待期,如果在这个等待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受益人将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不同公司的不同险种,等待期时间也不同,需具体咨询。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以下内容需注意:
等待期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等道德风险,在等待期结束前被确诊主险合同列明的疾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都不承担本主险合同所有保险金的赔付责任。
随着时代进步,保险更普遍的出现在大众的认知当中,但还有一部分人在健康时不会想到要买保险,等身体出现问题后,由于担心高昂的治疗费用,铤而走险尝试带病投保的行为。
平安人寿在此提醒各位消费者,购买保险时需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隐瞒病情、带病投保并不能给您带来预期的保障。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等关键信息,避免后续理赔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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