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计提从实际发生法改为预期收益法是国际接轨的产物。开始实施时很多企业会计人员很不适应,即使到今天,也存很大争议。审计会计师往往更加关注行业的宏观因素,而企业会计人员更加注重企业的微观要素。二者对于标的资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和可回收金额的评估往往产生分歧。如果某个行业处于景气下行周期,审计会计师往往认为标的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下降才是合理的,而实际是增长还是下降?只有实际发生后才有结论。会计准则不可能针对每个具体核算项目作出具体规定。例如子公司的研发部门,企业会计人员一般把物业部分归入投资性房地产组合,设备部分归入固定资产组,而审计会计师习惯统一归入投资性房地产资产组合,而不同资产组合减值测试计算公式不同,得出的结果就不同,到底哪个测试结果更合理?如果这部分资产不变现出售,永远没人知道。由于国情不同,一味强调国际接轨未必合理,欧美国家土地和建筑物都是永久所有权,是典型的投资属性,而在国内土地只有期限内使用权,建筑物是永久所有权,消费属性更强。一家子公司全部资产中,往往包括商誉等很多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减值测试时要分别归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组合一起测试,如果测试结果小于账面值就要计提减值。而归入不同资产组合,计算公式就不同,计算结果也不同。到底归入哪类资产组合更合理,会计人员之间也存在不同看法,现在只不过逐渐形成了习惯做法,没人较真了。事实上,国内企业相比欧美企业负债率普遍较高,资产减值并非最主要风险因素,主要还是债务风险。会计准则应该对收入及应收账款确认原则作出更加明确严格的谨慎性规定。在固定资产折旧基础上,每年再对厂房设备等各类资产测算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值就必须计提减值意义并不大,而测算方法又非常繁琐复杂,计算量比实际发生法增加了很多倍,大幅增加了发生会计差错的可能性,而即使计算结果准确也未必公允。中国是个处在快速变化中的经济体,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也在不断变化,国内企业的生命周期明显短于欧美企业,而且国内企业相比欧美规模普遍较小,经营情况波动较大。现阶段欧美企业通用的会计处理方式未必适合国内企业。虽然新会计准则将资产减值计提从实际发生法改为预期收益法已经过去几年,但效果并不理想,一直争议不断。国情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也不同,过早强调国际接轨未必合理。我认为目前阶段,实际发生法更适合国内公司,没必要对未来进行各种假设和预测,按照标的资产当期实际产生的现金流进行评估,该计提多少就计提多少。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