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富德生命人寿再次因合规问题受到业界关注。
9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两起针对富德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作出两项行政处罚,指出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根据监管部门的决定,辽宁分公司被处以21万元罚款,时任副总经理贾书魁被罚款7万元,并受到警告。
这是今年以来,富德生命人寿第五位分公司高管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9月12日,富德生命人寿通过官网详细披露了此次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
经查明,富德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9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分公司下辖抚顺中心支公司错误解读某终身寿险产品计划书中的“减保领取”利益演示信息,并按错误解读方式销售保单共277件,涉及保费金额7946.6万元,其中首期保费金额3347.8万元,续期保费金额4598.8万元。分公司未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开展巡查、抽查等方式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下辖抚顺中心支公司缺乏业务品质的有效管控。
“欺骗投保人”这一表述虽然简洁,但其背后反映的问题极为严重。这些违规操作不仅涉及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深远,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公司乃至整个保险行业的信誉造成了严重影响。
此外,作为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减保领取”的错误解读和不当销售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9月18日,又一起客户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对富德生命人寿提出了拒赔投诉,涉及客户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事件。
事实上,这并非富德生命人寿今年首次因合规问题受到处罚。
今年年初,富德生命人寿新疆分公司因类似问题受到处罚。1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指出时任新疆分公司临时负责人张荣水对公司存在的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从事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和第六十九条,监管部门对张荣水予以警告并处以6000元罚款。
这一事件再次暴露了公司在专业素养和内部管理方面的不足。
在保险行业,合规经营是法律底线,也是企业长期稳健发展的基石。富德生命人寿似乎正努力调整此前的激进策略,但真正的转型远不止表面上的修饰。
如果合规只是流于形式的应对,那么即使监管部门频频警示,罚款金额不断累积,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无法解决根本问题,更难以重拾市场和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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