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 A 股市场及上市公司的思考》
当前 A 股市场状况不佳,存在诸多乱象,亟待整顿。
公司上市应被视为邀约众人一起做生意。在上市过程中,上市公司往往会承诺良好的发展前景和丰厚的利润,吸引投资者参与。为确保承诺真实可靠,会计事务所应核实公司资产,确认其是否拥有声称的价值。同时,包括持有原始股的人在内的所有相关方应作出承诺,如同总统就职发誓一般,明确目标和方向,坚定前行,中途不得跑掉,否则将失去原始股权益。原始股若要减持,需兑现上市前的承诺,兑现了可向证监会申请解禁,未兑现则不可减持。原始股应置于证监会监管下,不能放在券商处,账户名单中仅显示禁售状态,不能买卖也不能转借,若要减持需有合理理由并经证监会批准。
券商和会计事务所作为上市公司的保证人,若上市公司出现问题,需承担连带责任,面临所收费用十倍或特定倍数的罚款。优质的券商和会计事务所应给予评级,而对于介绍差公司、导致公司负责人跑路或无利润的券商和会计事务所,应吊销资格并实行末位淘汰制。此外,券商和会计事务所的注册资金应具备雄厚实力,且需有大机构担保。介绍公司上市时,券商和律师事务所不得拥有该公司股票。
独立董事必须由证监会派出,工资由证监会发放,根据其监管公司的情况定薪水。上市公司的资金进出账目应在证监会监督下,利用电子系统确保账目无法造假,清晰呈现资金流水信息。大项目资金转出需多人签字,包括董事长、财务人员、执行董事等,且资金去向在证监会处有记录,小额资金可规定董事长在一定额度内用于日常开销。
对于 A 股市场的整顿,应重新来过。先以证监会现有人员对100家相对较好的公司进行全面地毯式核查,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和资格成为合格的上市公司,再逐步扩大范围。没有问题的公司马上确认,有重大问题的当场否决,小问题暂放一边。待大方向确定后,如五千多家上市公司中可能仅有2千家真正合格,对其余四千多家进行整顿,无法整顿的则退市,且要求退市公司赔偿。对于严重造假的公司,没收其包括厂房、设备等资产,相关责任人坐牢,并按照上市承诺赔偿股东,若有剩余资产可由好公司兼并,对能兼并的好公司给予较好评分。
此外,对于上市公司,没有做空的必要。钢材、棉花等材料可在期货市场根据行情做空,但对上市公司做空意义不大且易引发投机倒把行为。应禁止借股票做空上市公司,自己持有股票因不看好而便宜卖掉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做空行为。
总之,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可以有效整顿 A 股市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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