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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车险业务保费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但受政策变动等因素影响,责任险及健康险等非车险业务增速有所回落,财产险保费收入保持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对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的贡献度持续提升;2024年上半年,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整体实现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车险仍为财产险公司最主要业务险种,但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农险、健康险增速较快,带动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实现较快增长;需关注财产险公司未来赔付压力及全年盈利情况。此外,财产险行业市场集中度仍处于较高水平,头部财产险公司市场份额稳定。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主要靠车险业务收入拉动,汽车销量的持续增长为车险业务拓展提供了较好的基础。2023年以来,中国汽车销售量延续增长态势,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的扩大成为拉动行业增长的主要因素,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零售销量数据统计,2023年,国内狭义乘用车市场累计销量达2169.9万辆,同比增长5.6%;其中新能源车型累计零售773.6万辆,同比增长36.2%。汽车销量的持续增长为车险业务拓展提供了较好的基础,2023年车险保费收入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另一方面,随着公众保险意识提升,非车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但受政策变动等因素影响,责任险与健康险等保费收入增速有所回落,使得财产险保费收入增速放缓。2023年,财产险公司保险业务收入15868亿元,同比增长6.73%,增速较上年下降1.98个百分点;其中机动车辆险保费收入86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4%,增速较上年基本持平;责任险保费收入12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5%,增幅下降2.32个百分点;健康险保费收入17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9%,增幅下降3.77个百分点。从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结构来看,机动车辆险仍然是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占比最高的险种,非车险保费收入对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的贡献度呈持续提升态势;此外,短期健康险为财产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贡献的第二大险种,农业保险对保费收入贡献度持续增长,多元化产品策略为财产险公司业务拓展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从财产险市场竞争格局来看,2023年,财产险市场竞争格局变化不大,行业保费收入市场集中度高,头部险企排名稳定。2023年,部分头部险企依托于在产品体系、销售渠道、品牌影响力、稳定的投资能力等方面的绝对优势,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及资本市场较大波动的背景下仍保持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2023年,保险业务收入排名前三的财产险公司市场份额合计超60%,行业头部效应明显。此外,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政策对于保险公司的规范经营与治理的要求不断提升,同时当前市场环境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及投研能力亦提出更高要求。2024年上半年,我国财产险业务仍以商业车险为主,乘用车市场销量的稳健增长拉动车险保费收入保持增长,但由于汽车总占有量增速的减缓,车险业务收入增速略有放缓,对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的贡献度有所下降;另一方面,随着政策利好以及公众保险意识提高,农险、健康险增速有所回升,带动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收入贡献度持续提升,多元化产品策略为财产险公司业务拓展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但需关注的是,2024年上半年,受南方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农险、财产险等相关险种赔付率上升,财产险公司理赔端或将承压,需关注财产险公司全年收入及盈利变化情况。2024年上半年,财产险公司发生赔付支出5238亿元,同比增长10.16%;实现保费收入9176亿元,同比增长4.53%;其中车险保费收入4311亿元,同比增长2.77%;健康险为财产险公司的第二大险种,实现保费收入1475亿元,同比增长12.08%;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063亿元,同比增长6.30%;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771亿元,同比增长3.77%。2024年上半年,财产险市场竞争格局变化不大,行业市场集中度高,头部险企排名稳定。

我国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较少;得益于监管政策、保险公司战略倾斜、客户投保偏好等多重因素,互联网车险业务保持较好增长态势;2024年以来,互联网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升了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准入门槛,监管政策的收紧或将改变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扩张的趋势,但长期来看,有助于互联网保险业务市场规范及行业稳健发展。区别于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不设分支机构,产品销售、理赔均线上进行,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公司数量较少。2022年7月15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批复》,原则同意易安保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3年,比亚迪集团全资收购易安财险并更名为深圳比亚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至2022年,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企业已从60家发展到129家,互联网保险的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2.3%。2024年8月,为规范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防范行业风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准入要求,对于不满足条件的公司,需立即停止开展新业务,目前包括渤海财险、前海财险、华安财险、安华农险及都邦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暂停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同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提示函》,重点规范互联网保险的营销宣传,禁止无资质人员和机构“挂靠”行为,不得违规宣传、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整体来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政策有所收紧,互联网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趋势或将有所改变,但长期来看,互联网保险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利于推动行业稳健发展。

2023年以来,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持续增长,出于流动性管理需求,债券及银行存款仍为主要投资资产类别;受保险公司投资资产配置管理逐步加强、资本市场回暖影响,财产险公司综合投资收益率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回升。在低利率市场环境以及优质资产项目稀缺的背景下,财产险公司资产配置压力及风险管控挑战有所加大;考虑到目前处于低利率的环境,资本市场或将持续震荡,险企未来投资收益实现仍面临一定压力。2023年以来,随着行业保费收入的持续增长,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出于资产负债匹配及流动性管理需要,财产险公司银行存款及债券投资占比保持较高水平。截至2023年末,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2.02万亿元,同比增长4.59%,其中债券投资占比37.82%,银行存款占比18.09%,股票及长期股权投资合计占比12.73%。投资收益方面,2023年以来,受保险公司投资资产配置管理逐步加强、资本市场回暖影响,行业综合投资收益率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回升,但在长端利率下行背景下,保险资金配置压力仍不断增加。2023年,财产险公司综合投资收益率2.87%,高于上年水平。截至2024年6月末,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2.11万亿元,同比增长5.24%,占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的6.83%;其中债券投资占比37.40%,股票、基金及长期股权投资合计占比21.63%,银行存款占比18.86%;2024年上半年,财产险公司年化财务收益率、年化综合收益率分别为3.20%与5.03%,年化综合收益率同比略有提升。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小保险公司在市场波动加大的背景下资产配置压力增加较明显,同时由于保险业务转型、偿付能力制约和投研能力不足等因素导致投资收益增厚手段相对有限,与头部险企的投资绩效差异趋于明显;考虑到资本市场整体处于低利率的环境仍将持续,市场波动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财险公司投资收益水平的提升面临一定压力,但整体资金配置及投资收益实现压力弱于人身险公司。

2023年,我国财产险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有多家险企呈亏损状态;行业的主要利润实现仍集中于大型保险公司;2024年上半年,财产险公司盈利状况有所好转但分化效应凸显,中小保险公司盈利持续承压。2023年,受行业整体综合成本率走高影响,财产险公司实现净利润有所下降;2023年85家财产险公司共实现净利润(偿付能力报告口径,下同)490.4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46%,其中58家财险公司实现盈利共计535.29亿元,27家财险公司共计亏损44.88亿元;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保财险三家头部财险公司实现净利润共计422.95亿元,同比下降8.09%,占全行业净利润的76.36%,头部聚集效应显著;2024年上半年,财产险公司共实现净利润352.36亿元,同比增长5.78%,其中55家公司实现盈利,亏损机构数量有所增多且集中在中小险企,中小保险公司盈利持续承压;财产险公司的分化效应不断凸显,头部险企市场份额稳固且行业利润占比较高,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分化效应仍将持续;同时,目前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仍较多,资本市场或将持续震荡,保险行业盈利实现仍面临一定压力。

2023年,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则Ⅱ”)实施叠加资本市场波动、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整体呈下降态势,财产险行业偿付能力处于充足水平;《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的实施有利于中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其更好参与市场竞争及行业稳健均衡发展;2024年上半年,财产险公司整体偿付能力保持充足水平,但少量财产险公司偿付能力仍不达标。与人身险公司相比,财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整体更高。2023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采用最低资本折扣计量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同时针对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保险公司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折扣比例,体现了监管对保险公司差异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并体现了国家对中小保险公司业务开展、稳健经营的支持,有利于中小保险公司更好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保险行业稳健均衡发展。截至2023年末,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7.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8.2%;其中财产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平均水平分别为206.2%和238.2%。2024年上半年,财产险公司整体偿付能力保持充足水平,但少量财产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财产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平均水平分别为210.2%和237.9%,整体保持充足水平。另一方面,在已披露2024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的财产险公司中,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农险”)、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财险”)、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财险”)、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邦财险”)2024年第1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C,偿付能力不达标;同时,安心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负值,已严重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第3季度以来(风险综合评级为D)未按时披露偿付能力报告。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主要通过股东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资本债券以及资本内生渠道等方式补充资本。2023年,财产险公司中共有2家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合计发行规模115亿元;财产险公司尚未有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此外,2023年以来,多家财产保险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其中,阳光财险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等比例增加股本7.10亿元,注册资本增值64.57亿元;比亚迪财险获批增资30亿元,由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40亿元;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等比例增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10亿元;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河南投资集团及河南农开产业基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增资18.91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保险公司内生资本不足以及规则Ⅱ下风险因子调整带来最低资本升高的压力。

2023年以来,监管机构继续保持审慎的监管态度,同时金融风险防控力度持续加大,保险行业规范及制度持续推行为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夯实制度基础。2023年,随着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揭牌成立,在原银保监会职责的基础上,将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投资者保护职责等一并纳入金融监管总局统一管理;同时,随着各项保险监管政策相继出台,保险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并推动国内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在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监管机构要求上市保险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与新保险合同准则,推动保险业持续回归保险保障本源;同时,要求财产险公司扩展服务内容,拓宽服务范围,持续夯实风险减量服务基础,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此外,明确农业保险的精算规则,基于基准纯风险损失率、附加费率和费率调整系数三要素,实现农业保险价格围绕风险进行有管理的浮动;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保险销售行为,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提升保险行业销售行为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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