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春晖
近期,华仁药业发布公告称,因股权转让纠纷,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涉案金额约2.84亿元。原告方请求判令曲江华仁支付股权转让款2.56亿元及逾期违约金2828.8万元,并判令华仁药业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此之前,深交所曾对华仁药业的年报发出问询函。2023年,华仁药业实现营业收入16.36亿元,同比增长1.04%;实现净利润1.88亿元,同比增长4.03%。同期,华仁药业药品销售整体大幅增长,但营收仅微涨。深交所要求其说明药品销量、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增幅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时,华仁药业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0.19%,其中第四季度大幅增加且占全年的比例较大,深交所要求其说明原因。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业绩下滑且未完成业绩承诺,深交所要求华仁药业分季度列示其财务数据及变化情况,并分析原因;还要求其说明尚未支付股权收购款的情况及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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