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2024年10 月 31 日(含当日),如万通发展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及公告,万通发展有权终止本次交易,无需向本协议其他各方承担任何本协议项下之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评论:这一点表明万通具有主动权,10月31日前未公告召开股东大会时间,万通有权终止收购,且无须支付分手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正常情况,万通应该支付分手费并赔偿损失,不要万通赔偿,说明卖的价格并不高,万通收购赚了,万通10月31日前终止收购,不要你赔偿。万通不要,有的是有人要,还可能卖的价格更高。这一点利好万通。
2、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含当日)起,除仅因本协议转让方及标的公司未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外,如(i)万通发展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及公告且未能就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标的公司及本协议转让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或(ii)经万通发展股东大会审议否决本次交易,则万通发展应在前述任一情形发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孰早),向标的公司支付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 1%作为分手费(含税)。
评论:从6月23日召开董事会,已经过去3个月了,万通你不能老是拖延召开股东大会啊!这样不地道。再给你一个宽限期限,不能超过10月31日,否则,11月1日起就要收你分手费啦。说明索尔思股东看好万通给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不低,合适,急着卖身给万通。主动权在万通,卖方急于出售。
3、付款期限延长。根据华西股份公告,原协议最后付款期限是2025年3月31日,现在变为:第一次支付总转让价的51%,1.54亿美元;2025年3月31日支付0.89亿美元,占总转让价29.44%;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0.39亿美元,占总转让价12.8%;2027年3月31日前支付0.20亿美元,占总转让价6.7%。
0.59亿美元资金延期1和2年支付,原二次付款,现变为四次付款,减轻了万通的付款压力和财务负担,降低了万通收购风险,利好万通。延长付款期限,对于现金收购方案更合理,有利于收购的成功,属于双赢。
总体感觉,买者想买,卖者想卖,万通收购索尔思属于买卖双方双赢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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