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深交所披露,因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本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高威科创业板IPO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高威科2001 年成立,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工业自动化、数字化综合服务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核心产品制造两大板块,其中前者主要包括:技术集成产品销售、自动化产品分销、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和 MES 系统研发设计,后者主要为运动控制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

2019 年至 2023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0,677.06万元、131,486.06万元、163,456.23万元、152,418.66万元及73,917.40万元;同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30.25万元、3,634.22万元、4,676.76万元、5,721.32万元及3,023.26万元。

高威科创业板IPO拟募集资金 3.3221亿元,用于“微秒运动控制产品项目”、“职能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张浔和刘新平。其中张浔直接持有发行人 20.44%的股份,通过高科众创间接控制发行人 0.97%的股份;刘新平直接持有发行人 20.44%的股份,通过高科众瑞间接控制发行人 0.97%的股份。张浔和刘新平两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发行人合计 42.82%表决权,并从 2011 年 2 月开始就通过签署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张浔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刘新平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2022年06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高威科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23年09月27日高威科首发审议获通过。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成本与研发费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技术集成产品销售业务和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业务的采购成本占相关业务营业成本的比例均为 97%以上,人工成本占比均不到 2%。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实现技术集成产品销售,其中增值服务中的控制算法支出计入研发费用。

请发行人:(1)结合业务类型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上述业务人工成本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增值服务的具体内容、与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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