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SH600777)$  应该规范管理

   二刘管理公司得到了回报,但是公司的价值,形象,发展,股民的利益他是要保证的。否则就是失职,私自转移公司监管权为个人,我认为是违法,公司是全体股权人的,不能你在任期间私自转移管理权。股价破净资就是失职。违法要判刑,失职要解除职务。新潮能源不是你刘家的资产,不是你的自留地。让我们拭目以待证监会,证监会是有责任与义务的。我也相信证监会会做到自己的职责。天要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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