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SH000001)$  

$R鸿达1(SZ400207)$  

股民在股份公司子公司重整过程中享有合法知情权。股民作为公司股东,在股份公司子公司重整的过程中,有权了解重整的进展、结果以及对自身权益的影响,这是其股东知情权的具体表现之一。

有谁见过比这还荒唐重整?

所有的一切都在往对普通股民的最坏的方向走,普通股民却被蒙在鼓里!只能找个没人的角落舔舐伤口!谁来保护受欺压的弱者?

3元净资产有没有假?

双立案结果为何迟迟不见下文?

子公司的重整难道不是化解风险?还是为了剥夺而准备的?

控股股东自双立案退市至今,没见到一个呵护股民的举动,这样的董事长合格吗?

子公司重整方为什么会否认债务,依据是什么呢?

知情的权力不给股民,到底在隐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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