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收购目的:收购人重工装备集团作为大连市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启动新一轮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为延伸重工装备集团优势产业链,实现从风电零部件供应商到整机供应商的战略升级,基于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价值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拟进行本次收购。收购人在本次收购后,将优化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提高公司运营能力及运营质量,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和优势,提升华锐风电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


本次收购前,公众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收购人重工装备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大连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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