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时间结束后,法院不是必须在第二天就受理重整申请。

预重整是在重整程序启动前的一种准备程序。当预重整结束后,法院会根据相关情况对是否受理重整申请进行审查。一般来说,法院需要综合考量预重整方案的可行性、债务人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等多方面因素,再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法律规定的受理期限通常有一定的弹性。例如,有的法院规定自收到预重整报告后应及时裁定是否受理重整申请,但对于“及时”的具体时间范围并没有严格统一的标准。在实践中,从预重整结束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可能会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例如有的案例中预重整到期后 20 天才受理重整。

总之,预重整时间结束后,法院会在合理的时间内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而非必须在预重整结束的次日就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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