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一、 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一) 暂停转让事项类别
申请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暂停转让事项
规定的其他暂停转让事项的具体内容是:(适用)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 暂停转让事项情况及规则依据
主办券商经持续督导,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到广西壮族自治
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3)桂 04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
人胡兆敏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
办法》的规定,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应当申请其股票暂停转让。公司股票
自 2024 年 8 月 28 日起暂停转让。
二、 暂停转让日期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8 月 28 日起暂停转让。本次暂停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三、 后续安排
主办券商与公司暂无法取得联系,事项后续进展以法院裁定结果为准。主办
券商将持续关注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桂 04 破申 3 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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