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86平台举报,合并预案违反公司法

海通证券2024年10月披露的换股重组预案损害股东资产股益,违反《公司法》20条。据预案内容,合并双方以单一的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换股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条3款规定,导致无论以换股基准价格计算,换股后的股东权益,现金收购价,三者均低于当前每股净资产,作为资产价格基础也是清算价底线,预案明显对海通证券原来的股东权益造成损害。依据《公司法》20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条,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证监会提出权益保护请求。现要求海通证券补充信息披露,对异议股东提供权益保护措施民事侵权责任主体由谁承担。同时,希望监管部门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 $海通证券(SH600837)$ $国泰君安(SH601211)$ $中国重工(SH6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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