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出售资产事项尚未收到第四期股权转让款 购买方已构成违约
 
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 
永辉超市(601933)公告,此前公告,公司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对应转让价格为45.3亿元。其中,第四期股权转让股权转让:BK0803 534.21 -0.61% +自选款3亿元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公司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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