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永辉超市(601933.SH)发布公告,指出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未能如期收到,购买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已构成违约。永辉超市计划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追究相关方的连带担保责任。

股权转让详情

永辉超市此前向大连御锦出售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总价为45.3亿元。然而,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至今未到账,原定应在9月30日前支付。

追责与催款

永辉超市已向大连御锦及相关担保方——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通知,要求立即支付款项,并请求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永辉超市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历史催款记录

这不是永辉超市第一次面临收款延迟的问题。在今年早些时候,第二期和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也曾遭遇类似情况。最终,经过延期,款项才得以收齐。为此,永辉超市与对方协商后,调整了付款方案,延长了最终付款期限,并增加了王健林作为担保人的条款。

当事方背景

此次交易中的买方大连御锦成立于2023年底,由大连一方间接控制,而大连一方是由孙喜双创立的企业,与万达集团关系密切。然而,近期大连一方和万达集团均面临着财务上的挑战,包括执行信息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合同违约条款

根据此前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如果大连御锦未能按时支付任何一期转让款,永辉超市有权要求剩余款项立即到期,并收取相当于未付金额6%的违约金。

此次事件反映了房地产及相关产业面临的流动性压力,同时也揭示了在复杂经济环境下,企业间交易存在的风险与不确定性。永辉超市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体现了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的态度与决心。$永辉超市(SH60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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