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出台。10月10号,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记者获悉,有关部门正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

  同时,《意见》的配套政策也在加快制定中,《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已经起草完成,即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价格政策文件也将于近期出台,从而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刘烈宏预计,《意见》出台后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并促进数据产业发展。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离不开基础设施保障,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刘烈宏说,我国将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

  在资金保障方面,首先,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支持数据基础设施、资源汇聚治理、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以及安全防护的底座支撑能力。其次,《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需求,统筹安排经费投入,用于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这对激励数据资源开发、培育数据产业生态,也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此外,《意见》还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相关数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共同构建合作共赢、协同创新、竞争有序的产业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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