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二家AMC为苏州资产管理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江苏省第二家AMC为苏州资产管理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2.6亿,持股比例21.67%,苏州国资委作为政府机关,不会直接从事经营,第二大股东东吴证券,出资2.4亿,持股比例20%,仅比第一大股东低1.67个百分点,而其他参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低于8.33%,这种股权架构的设置意味着苏州资产管理公司由东吴证券实际负责经营管理职能。苏州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江苏全省。未来将以苏州为中心,辐射全省。
江苏另一家AMC公司由无锡市国资委下属国联集团公司控股,业务以无锡为中心,辐射全省。
目前在券商体系中,获准从事AMC业务的,仅东吴证券一家。券商从事AMC业务,具有更大的整合优势。
在整个上市公司体系中,海德股份具有AMC资质,但经营范围仅限于西藏自治区,债转股规模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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