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与2013版管理办法相比主要新增及变动中,最引人注意的一条是:
大型工商业项目要求全部自用、不允许上网: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建筑物、投资人、电压等级、规模等划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是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投资建设、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80伏的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是指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投资建设、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0千伏(20千伏)及以下、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电力用户内部电网或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20兆瓦或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千伏(66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其中,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必须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项目投资主体应通过配置防逆流装置实现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
若此征求意见稿实施,则6兆瓦以上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无法再进行余电上网的模式。业内认为这对储能是一定程度的利好。
相当于消纳有波动的大型工商业项目“强制配储”,可以通过加装储能将余电存储起来在用电高峰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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