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10月14日发布悬赏公告,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于志辉与被执行人陈柏林仲裁裁决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柏林不履行(2018)沪仲案字第2340号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尚未履行金额人民币12,222,627.83元。凡知晓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向上海二中院提供有效线索(不含上海二中院已掌握的线索)并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悬赏金:一是根据财产线索全部或部分执行的,按照因提供线索而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给予悬赏金;二是根据财产线索查证的财产最终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的,按照抵债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记者根据悬赏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多方查阅发现,该案所涉及的被执行人陈柏林,系和晶科技原实际控制人。(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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