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退市

  • 财务类强制退市3
    • 营收与利润指标:以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规为例(适用于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及以后),主板上市公司若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将面临退市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会触发退市。此外,如果公司连续亏损且营收不达标,也可能被退市。比如一些长期经营不善、业绩持续亏损且无法达到营收要求的公司,就可能会触发这一标准。
    • 净资产指标:若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即公司资不抵债,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后续年度净资产仍为负数,将被终止上市。
    • 审计意见类型指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后的年度若仍出现此类情况,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1
  • 交易类强制退市
    • 面值退市:若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通常指 1 元),将直接退市。这是比较常见的交易类退市情形,一些公司股票由于市场表现不佳,股价长期低于面值,就会触发该标准3
    • 市值退市:主板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 5 亿,科创板、创业板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 3 亿,将被强制退市。
    • 股东数和成交量指标:股东数过少或者成交量长期过低的公司,也可能会触发退市,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3
  • 规范类强制退市2
    • 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将被退市。例如,如果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30% 或者金额超过 2 亿元,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就会触发退市。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连续两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会被纳入退市风险警示范围,第三年再次触及前述情形的,将被终止上市。
    • 控制权无序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的,依序实施 ST、*ST,直至退市。
  •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欺诈发行: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从而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一旦查实,将被强制退市。
    • 信息披露违法: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例如财务造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情节严重的,会被强制退市。如公司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或 “1 年造假金额达到 2 亿元以上,且造假比例达到 30% 以上”,以及 “连续 2 年造假金额合计数达到 3 亿元以上,造假比例达到 20% 以上” 等情况,将触发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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