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与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武陵区政府)签订了“常德友阿国际广场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协议主要条款:武陵区政府作为征收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征收工作;本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按征收进度垫付征收资金。项目地块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征收总成本为土地出让底价。若本公司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应交纳的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与前期垫付的征收资金进行结算,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补缴;若本公司未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武陵区政府应在土地成交后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本公司垫付征收资金的清算,并协调相关部门将本公司垫付的征收资金及其实际占用时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加每年 10%的利润一次性退还到本公司。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预付征收资金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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