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三个处罚函。
2024年5月10日*ST东园《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正式进入预重整。随即分别于10月16日、8月2日、5月22日收到深圳交易所三个处罚函。其中:
1、【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16日消息,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因业绩预告、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管理违规,北京证监局对该公司及董事长张浩楠、总裁贾莹、财务总监李在渊、时任总裁刘晓峰出具警示函。
 事由:东方园林在2023年的业绩预告中未准确预计2023年末净资产为-1.97亿元的情形,且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财务报告方面,东方园林未及时调整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的收入,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收入金额不准确。
 2、2024年08月0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617 号《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事由: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其中未 披露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情况。4 月 19 日,公司披露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公司 4 月 27 日披露的《2023 年年 度报告》,2023 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50.83 亿元,期末净资产为-1.97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在首次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中未准确预计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且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浩楠、总裁 贾莹、财务负责人李在渊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3、2024年0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389 号《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事由:2018 年 6 月,公司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 PPP 项目 (以下简称广西贵港项目)。2019 年 12 月,公司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 2,232.19 万元,但 未在 2019 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 3,541.84 万元,直到 2022 年才进 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 2019 年度虚增收入、营业利润及资产占比分别为 0.44%、45.28%和 0.08%,2020 年度、2021 年度虚增资产占比分别为 0.08%和 0.08%,2022 年度虚减收入、营业利润占 比分别为 1.05%和 0.62%。公司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信 息不准确。直到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才对上述错报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慕英杰,时任总裁、董事刘伟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好了,深圳交易所那边该梳清得问题都梳理清楚了,该处罚得都处罚了,园林该整改的都整改了,该回复的都回复了。清白之身,轻装前行。为完成重整程序中“北京市(或朝阳区)人民政府致函证监会知会该上市公司拟进入重整程序,并表示支持。证监会函复北京市(或朝阳区)人民政府表示知晓该事项,同时致函最高法院表示已了解该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并由其依法处理。”这一环节铺平了道路。(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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