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中润(SZ000506)$股票出现多日涨停,对此公司于10月16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中称,异常波动的原因可能与控股股东的股权转让有关。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的1.86亿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0%)转让给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随之发生变更。

此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自愿放弃剩余9365万股股份(占10.08%)的表决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某公司持有185,803,55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某市人民政府。对于目前“披星戴帽”的公司来说,某公司作为中企500强入主或将对公司带来积极影响。

维权已终审胜诉

案情回溯,2021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其在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多次发生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中“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公司及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随后大批投资者将公司起诉至济南中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公司应当对其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公司提起上诉后被高院驳回并维持原判,根据二审即终审的原则,投资者可放心参与维权。

投资者维权条件

鉴于已有胜诉判决,投资者获赔概率极高,其索赔时效将在 2024年12月21日 到期,所剩时间不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尽快起诉。维权主张的是区间内产生的亏损,与后期股票涨回与否无关。依据法院判决结果支持于2016年7月13日-2018年4月26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仍可加入维权行列。→一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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