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SZ000908)$  就今天的案件讲三点个人理解:

第一,这个案件和9月21日公告的案件是同一个案件。民商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历一审、二审之后才最终定案。尽管可能会经历两次审判,但是属于同一个案件。

 第二,在二审中,一审的原告和被告都可以提起上诉,如果都提起上诉,则一审的原告和被告都是上诉人,也同时都是被上诉人。

 第三,本案中,一审的原告和被告都提起了上诉,因此,老叶、武慧、上海景峰写明了是上诉人。 

结论:因为一审已经胜诉,所以景峰本身没有再提起上诉,但是上海景峰是景峰的子公司,他提起了上诉,也就达到了适当拖延的战术。

而且因为是二审终审制,和一审是同一个案件,不存在需要反诉公告的必要,更不存在信披违规的事情。

2024-10-17 19:59:31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我再给你们解释一下:这个案件9月份已经有了一审结果,一审结果是景峰获得了胜诉,取得了大连德泽的股权。一般一审胜诉之后,二审改判的概率就不高了,而且目前二审适用的是微法庭,说明案情简单、明了,维持原判基本十拿九稳了。

2024-10-17 21:12:05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再补充一条个人理解:只要提起上诉,不论原告还是被告,都统一叫上诉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审的原告和被告就变成了同一条战线的人。

具体到本案,老叶和景峰在二审依然是同一阵营,他们和武慧之间则是针锋对麦芒的两个阵营[呲牙][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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