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值管理指引》第九条,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上市公司主要为长期破净公司,具体是指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上市公司。
同时,《市值管理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内容应当明确以下事项:估值提升计划的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相关内容和措施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或者误导投资者的表述。
此外,长期破净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及时完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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