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主板市场退市新规的相关内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退市新规的背景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要求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同日,中国证监会也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进一步严格了强制退市标准,并逐步拓宽了多元化退出渠道。
二、退市新规的主要内容
交易类强制退市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
主板公司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创业板公司市值低于3亿元)。
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标准(主板500万股,创业板200万股)。
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一定标准(主板2000人,创业板400人)。
财务类强制退市
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如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30%,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20%,以及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组合类财务退市标准。
规范类强制退市
巨额资金长期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未能归还,导致上市公司资产被大幅“掏空”。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连续多年被出具非标意见。
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
新增“资金占用”退市指标,如果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超过2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将面临退市风险警示。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包括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重大违法行为。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
三、退市流程
上市公司出现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应当披露相关公告,并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出现交易所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事先告知书后提出听证要求或书面陈述和申辩。
交易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自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强制退市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
总的来说,2024年主板市场退市新规进一步严格了退市标准,拓宽了多元化退出渠道,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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