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SZ002516)$    1.资本与产业合作的理由。资本是逐利的,逐利的最大对象是企业:放贷给企业赚取利息已是很传统的方式了,与产业合作才是赚大钱赚快钱的上佳之路。当然,这个上佳之路风险也很大,包括投资方向不准、投资企业不好、二级市场萎靡等。

2.资本与产业合作的方式。赚头最大的合作方式在一级市场。资本与企业合作,或认购有可能上市企业的“原始股份”,或与企业共同投资并购或新设一个公司--芯投微就是后者,旷达系与建投系成立合伙企业,再由合伙企业成立芯投微公司,然后芯投微收购日本的滤波器企业NSD。

3.资本与产业合作的获利方式。购买可能上市企业的“原始股份”,这种赚钱方式大家都懂。比较复杂的是与企业共同投资并购或新设一个公司。

资本与上市公司共同并购或设立一家公司后,双方就必须约定一个让资本退出并获得预期收益的机制,因为资本其实与银行一样,是以钱生钱,而不是去做股东。

这个退出机制,就是对新设公司资本化:要么就是按双方都认可的价格,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全盘收购资本方的股份,这种方式对较大标的额不太适用,因为这样资金压力与未来风险全是上市公司承担;另一种方式,就是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对其收购,这种方式既可以让资本方获取满意的收益,又可以将风险转嫁给二级市场;再一种方式,就是谋求新设公司的独立上市,上市后资本方减持股份、逐步完成退出机制并获取投资收益。

4.旷达科技一定会对芯投微资本化。首先这是完成退出机制让资本方获利的需要,不然既不利于企业做强做大、转型升级,也不利于企业以后在资本市场上寻求合作;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如果不让资本方退出,在合伙框架下,企业的话语权、自主权与未来收益权均受到严重制约--所以,不管从哪方面考虑,旷达科技一定会对芯投微资本化,只是资本化的时间节点要看具体情况,只是资本化的方式是选择重组还是谋求独立上市,也要看具体形势。

5.对散户最有利的资本化方式。个人认为,对中小投资者最有利的方式,应是对芯投微实行重组。因为芯投微成为旷达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那样我们可以说就是芯投微的股东,旷达科技股价也肯定看涨;如果芯投微独立上市,那我们就不是芯投微的股东了,顶多是个间接权益人,芯投微资本化的直接红利我们就享受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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