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2025年9月30日后,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将不再用于报销入账。

一、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特点及其对单位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的要求

第一,旅客取票更加便利。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于180天内登录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账户取得本人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亦可通过铁路12306查询、下载、打印,还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查询、下载,无需再到火车站窗口、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

第二,单位报销更加便利。单位财务人员可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对收到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报销入账等全流程无纸化处理,无需纸件打印,降本增效。在税务处理上,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同步传输给购买方单位,单位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便捷进行税务处理,减轻工作量。

第三,对单位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的要求。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意味着社会大众日常使用和报销入账量最广泛的一类凭证实现电子化,既带来许多便利,同时也对单位会计工作数字化提出了要求和挑战,如电子发票“如何便捷批量获取”、“如何校验票据真伪”、“如何杜绝重复报销入账”、“如何避免纸件打印”、“如何保管原始凭证文件”、“如何快速准确填单”、“如何自动化入账”、“如何电子化归档”,等等。电子凭证虽然已经推广应用,但是真正做到电子凭证不再“电票纸用”,真正实现开具、获取、报销、入账、归档全生命周期无纸化处理,让电子凭证的安全、便捷、高效、绿色覆盖全生命周期,单位会计信息化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公告明确,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报销入账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规定执行。因此,对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来说,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以电子凭证推广应用为契机,以《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为依据,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主动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构建财务全流程无纸化管理体系,实现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二、中科江南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电子凭证一站式聚合化全流程管理最佳解决方案

中科江南是财政部等9部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服务保障单位,中科江南“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是电子凭证开具分发试点平台。中科江南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是由我司首创并自主研发(软著登字第12067314号)、为电子凭证处理应用量身打造的数字化信息系统平台,通过构建电子凭证“全流程”“一站式”“聚合化”综合服务模式,支持包括铁路电子客票在内的9类试点电子凭证开具、分发、归集、解析、验签、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实现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适配和无纸化管理,创新探索出一条“集约化处理、标准化应用、一站式服务”的管家服务新模式,高效率、低成本、多模式助力多省财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打通电子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中科江南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已在全国服务支持和保障10余个省市财政部门,以及多家代理记账平台和企事业单位,累计覆盖近5000家会计主体。

中科江南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的主要优势包括:

1.全面适配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以及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2.在电子凭证获取及验证方面,兼具系统直连采集、发票代收邮箱采集、个人自助采集等多种采集方式,全面覆盖所有凭证来源渠道,一站式采集获取,自动验真验签;在电子凭证处理过程中,动态记录电子凭证使用状态,全生命周期管理,杜绝重复使用。

3.在会计数据全流程处理方面,自动解析提取电子凭证内容信息,形成结构化数据,实现申请单、报销/报账单、支付单、记账凭证等单据的自动化填制,提升业务办理效率,降低误录风险;同时,内置无纸化报销、会计档案电子化归档等相关功能模块,可帮助单位“从0到1”一站式实现财务管理数字化升级。

4.在电子凭证归档处理方面,合规生成电子凭证入账信息数据文件,满足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夯实财务全流程无纸化管理基础。

5.在系统建设方面,兼具云环境集中建设、单位私有化建设、云服务托管建设等多种模式,全面适配各类信创环境部署要求。同时,提供标准化数据接口,在不改变现行信息系统架构基础上,快速实现与现行系统衔接集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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