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SH600804)$    

*ST 鹏博的退市条件可能包括以下几类:

 

1. 交易类强制退市:

- 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如果 *ST 鹏博的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并且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 主板公司市值低于 5 亿元、连续 120 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不过截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午间收盘,*ST 鹏博报 1.45 元/股,总市值 24.03 亿元。所以目前这两项对于 *ST 鹏博来说暂不构成退市风险,但如果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未来可能会面临此类风险。

- 股东数量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2000 人:股东数量也是衡量公司股票交易活跃度的一个指标,如果股东数量持续减少且低于规定标准,也可能触发退市。

2. 财务类强制退市:

- 年报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中有负值,且主板公司营收低于 3 亿元,且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ST 鹏博 2022 年、2023 年归属净利润为负,2024 年上半年归属净利润也为负。并且公司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未来年度财务状况无法改善且审计报告仍不乐观,可能会因财务类指标触发退市。

3. 规范类强制退市:

- 控股权内斗,并在责令改正期内未完成整改:如果公司内部存在严重的控股权纷争,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治理,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能解决问题,可能会面临退市。

-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 2 亿元以上或者超过净资产 30%,并在责令改正期内未能归还:*ST 鹏博存在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4800 万元的情况,虽然尚未达到 2 亿元或净资产 30%的标准,但如果该问题未能及时解决,也可能引发退市风险。

- 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者为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第三年还没有正常为“无保留意见”: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及时对于投资者的决策至关重要,如果公司在审计报告披露方面存在问题,也可能导致退市。

4.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 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 2 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 30%;或者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 3 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 20%;或者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如果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上述标准,将被强制退市。*ST 鹏博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目前暂未达到重大违法强制类退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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