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214号令),上市公司在实际控制人变更后3年内可以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规定。具体来说

1. 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如果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2. 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资产权属清晰,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以及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3.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需要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相关板块定位,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具体条件;上市公司及其最近三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三年,交易方案能够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

4.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因此,上市公司在实际控制人变更后3年内可以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重组行为合法合规,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年内重组也没有障碍$麦克奥迪(SZ300341)$ $松发股份(SH60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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