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SZ000908)$  $ST板块指数(ZT800003)$  $*ST中润(SZ000506)$  一场股权争夺大戏正在上演,谁能争赢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触发st的内控被否,25号公告已经解决。

接下来两场好戏上演。第一汇能系一旦公告股价会直指3.1。第二,已经进入摘帽股序列。

首先内斗不影响摘帽,首先内斗不影响摘帽,首先内斗不影响摘帽。

ST新潮内斗大戏将会是2024-25跨年度最精彩的连续剧吗?

一.宫斗背景

新潮董事会于三季报中关于汇能收购问题的原文:“2、如前所述,鉴于汇能海投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0.04%股份:

下面逐一分析理解:

(1)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汇能海投及其一 致行动人违反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阅读理解提问:

1.什么叫“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


简单理解就是每买够5%就要公告一次,

也就是买到5%要公告第一次举牌,然后买到10%要再公告一次;依次类崔...

不公告就不允许再买了,如果一次都没公告还继续买了,无论买了多少,超过5.0%后面的股票都无表决权;

反之第一次买到5%举牌公告了,后面继续买到接近10%都是合法的


幸好汇能系的北京盛邦第一次是拍卖下来的5.51%,这是上市公司公告过的,合法的;

后面汇能系三家股东在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在他们增持一共持股不超过10%都是合法的,

超过10%部分的另外10.04%就是“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无表决权。

所以

汇能系有10%-1股的表决权;汇能想要更多表决权,后面只能二级市场增持,不得要约收购。汇能并非前面违规举牌了,后面就不能增持了,汇能后面按规定公告、增持的还是有表决权的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其应当及时编制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以披露;

26隔空喊话汇能系:你们必须、马上、立刻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汇能系只能公告签署一致行动人!


(3)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等规定,在汇能海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规定履行相应权 益变动报告并予以公告前及至公告后 3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

26隔空喊话汇能系:汇能你后面要增持,必须先把之前的举牌公告了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中国证监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第 1-15 之三,收购人所持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不得转让;

解读:

26隔空喊话汇能系:汇能你持有的20.04%股票18个月内不能卖哦,要卖也得先公告哦(18个月具体从哪个时间算起?估计从汇能公告自己的举牌那天算起)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4.6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拒不履行相关配合义务,或者股东存在不得收购公司的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该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受其支配的股东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提案,并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监管部门。”

解读:

这一条厉害了,26控制的董事会可以拒绝汇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有的提案。“汇能你想罢免我上台,没门!”

真的没门吗?非也,其他股东可以提案改选董事会的,26的董事会不能拒绝其他股东的提案,

其他股东还可以提案汇能的人进董事会;

想想汇能系有接近10%的表决权(已是第一大股东表决权),虽然无提案权;但汇能系可以跟其他股东合作,由其他股东提案改选董事会,而自己投票10%干掉26;选自己人入董事会,提案权不是回来了吗?


总之,第一回合,看起来26控制的董事会把汇能拿捏得斯斯的,汇能被迫接招;汇能能否翻身呢,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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