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庞大1(SZ400171)$  

最近的一份仲裁大家应该都看到了,很多细节直到今天大家得以窥见。

事实是庞不仅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更应该成为退市风波的主要责任人及虚假陈述的连带责任者,不仅要清算他的罪恶,更要向上反映要求有关职能部门罚没他的财产来补偿中小投资者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损失。

有关仲裁公告总页45页第27页有这么一段文字。“庞庆华与相关人员签署了严重违反破产法及公平原则的抽屉协议,直接导致审计师无法就被申请人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意见。进而导致被申请人自上交所退市,严重损害了被申请人及众多股东的合法权益。”

那么我们来回顾一下和原实控人庞产生的7.47亿债务纠纷的当时的背景:

    20195月庞大集团被北京冀东丰汽车服务公司(旗下子公司)因到期不能偿付债务而申请破产重整。后经过各级组织机构协调,短短半年破产重整完毕。申报债务二百多亿,转增债转股36.9亿股,总股本达到102亿。

     一个号称大量储备土地及自有店面的曾经全国500强,商贸流通的全国百强企业,自2011年上市以来,财报一直是中规中矩,却突然在2019年爆出申报债务两百多亿,形象地比喻,平均一天要往海里扔六千万。你到底是卖车的还是倒车的?小县城人家租个店面搞4s店都能风生水起,你庞庆华这么大的排场,这么一个传奇人物居然一年巨亏百来亿?不由让人深思,你以前的财务数据是怎样做出来的?

     我们疑惑之外,让我们再来聚焦一下他控股的冀东物贸和中冀贸易的债务及借款纠纷:

一,2023121日庞大汽贸发布编号2023-008号公告,称和原控股股东庞庆华控股的冀东物贸因相互业务及借款纠纷,发生仲裁一起,公告文字描述“双方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双 方就双方之间全部的债权债务进行了确认及抵消,抵消后被申请人共计欠申请人 7.47 亿元人民币”,并在2023317日公布仲裁进一步进展。

二,2023429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发布cac函字【2023-006号,出具无法表述意见。指出与原关联方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公司的多起诉讼及纠纷达9.78亿,案情复杂金额重大,无法审核证实财务报表列表的合理性。

        既然审计部门对和关联方物贸集团的交易表述无法证实合理性,那么是不是大家都应该来看一看,到底有哪些相互之间的抵扣交易,让一个会计师事务所都不愿去签字表态了?

    一个被行政处罚书中处罚查明的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的始作俑者黄、马和一个有着“刚因抽屉协议被纪律处分和过往因隐瞒与关联方对冲交易进行收益互换而被行政处罚”(见2018  7  4 日,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50 ) 对庞庆华作为“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违法 主体,给予警告。)履历的原实际控制人庞,到底是相关之间抵消了哪些债务和借款。有没有私下的利益和关联?是否损害了公司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事实是庞庆华作为原实控人此举不仅损害了众多投资者利益,更是此前在五八车服持股转让及增持和后续进展公告披露中,有头无尾,更是在没有预先披露的情况下借利好消息,在发布信息后其控制及一致行动人冀东物贸减持2400万股(见2018-075号公告)。违规操作连续不断,这些帐现在都需要我们投资者一起来一笔笔和他算清楚!

      另外,这些债务和债权为什么不在既定的债权申报期申报,是要有意逃避申报债务后5.98/每股的抵债价格搞利益输送吗?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约定?这么重大的金额,不公开、不例行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既违规又违法、不披露、暗操作。

     以上种种、牵涉到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需要向监管部门反映,去杜绝这种违法行为。

    我支持目前公司抵制违法操作,防止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态度及举措。

     要的就是防止个别大股东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中小投资者之上,搞利益输送,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想要公司存续和运营发展好就多反映沟通,让监管部门来看一看、查一查,既是对自己投资的公司的监督和治理,也是对自身权益的切实的捍卫,杜绝对公司资产的任何觊觎和掏空。 

      放任违规就是纵容违规者的肆意妄为。现在被动地成为了长期股东,就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漫长的过程中会有很多事要发生,有利于大家的就要凝聚和团结。要合情合理敢于反映事实,揭露真相,真正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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