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源服务(01153)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5日,接管人及买方(VCL)订立买...

佳源服务(01153)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5日,接管人及买方(VCL)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接管人已同意出售,而买方已同意收购销售股份(占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3.56%),总代价为9900万港元,即每股销售股份0.22港元,当中并无产权负担并连同有关销售股份所附的一切权利,包括记录日期(为完成日期当日或之后)就销售股份所宣派、作出、分派或支付的一切及任何股息、分派及其他权利。

买方根据抵销契约以等额基准,通过应用及抵销金额为9900万港元的部份未偿还债务,于完成日期抵销及支付总金额为9900万港元的代价。完成已于买卖协议日期(即2024年9月5日)进行。

紧接完成前,联席要约人(Linkto及VCL的统称)及彼等任何一方的一致行动人士以担保权益持有人身份,于4.5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紧随完成后及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联席要约人及彼等任何一方的一致行动人士于4.5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约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73.56%。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联席要约人因此须对全部已发行股份(已由联席要约人及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人士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作出强制无条件现金要约。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数目为6.12亿股,当中4.5亿股股份由联席要约人及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人士持有(约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73.56%),而公司并无任何发行在外的股份、可转换或可交换为股份或其他相关证券(定义见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4)的购股权、认股权证或衍生工具,亦无订立任何发行有关股份、可转换或可交换为股份的购股权、衍生工具、认股权证或证券的协议。

VCL将为及代表联席要约人按以下基准作出要约:

要约价每股要约股份0.22港元与买方根据买卖协议就每股销售股份应付的价格相同,较股份于10月25日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275港元折让约20.0%;根据于本联合公告日期的6.12亿股已发行股份计算(不包括买方于紧随完成后持有的4.5亿股股份),要约将涉及共1.62亿股股份。假设于提出要约前公司的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且要约获全面接纳,按要约价每股要约股份0.22港元计算,要约的总代价将为3557.6万港元。

完成后,联席要约人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拥有公司约73.56%的已发行股本。要约完成后,集团主营业务继续的同时,联席要约人将协助集团审查其现有能力及资源,以制定详细的业务计划及战略,或开发新商机。联席要约人将继续不时审查集团的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以为集团制定可持续的业务计划及战略。联席要约人无意对集团现有业务作出重大变动。联席要约人的意向是维持公司的现有主要业务,于本联合公告日期,未有发现任何投资或商机,且联席要约人未就向集团注入任何资产或业务订立任何协议、安排、谅解或协商。

视乎集团未来业务营运及发展需要,联席要约人将不断检讨集团的雇佣架构,以不时满足集团的需求。联席要约人无意(i)终止集团任何员工(并非公司的董事)的聘用;或(ii)重新部署公司固定资产(于其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所作出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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