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晚,广济药业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对于本次立案,公司并未说明具体的立案原因。
早在2023年4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部分经销业务收入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并追溯调整了《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财务信息。由于仅涉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相同金额的调整,所以并不会导致净资产和净利润变化。
2023年11月18日,湖北证监局对于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调整下达了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认为,去年以来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高于往年,由于监管强调对同一时期类别、性质、情节相似的案件处理结果应当基本均衡,导致“一案双罚”现象非常普遍,上市公司收到警示函和监管措施后再被立案调查,无疑加剧了公司股价的波动。特别是2024年5月1日施行的新《上市规则》,只要涉及一年虚假记载并被证监会处罚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对于散户主导的市场,较为直观的“戴帽”无疑将会加剧公司股价的下跌。
对于投资者是否可以索赔的问题,我们认为,假如仅仅是此前“总额法”和“净额法”的调整,由于相关事项的更正并未引发公司估值的变化,在重大性和损失因果关系层面投资者索赔主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后期即使处罚引发公司“戴帽”引发下跌,因为属于已经披露的事项,相关信息披露和《上市规则》都是法定的事实,相关损失可预见和预判。对于新入市场的投资者来说,查看历史信披和了解《上市规则》已然成为规避风险的必修课。
停工损失相关信披是否充分?
从2015年开始,广济药业管理费用科目中多了“停工损失”科目,截至2024年半年报累计发生的停工损失就高达3.9亿元。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的应当属于重大事件进行披露,但是除了2017年,子公司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加成车间发生 9.18 火灾事故形成的停工损失、固定资产及存货损失公司进行了相关信披,同时对于本次火灾事件当年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1576万元。似乎跟公司管理费用的停工损失并无关联。
在2019年报中,公司对当年的停工损失解释为母公司济得输液车间GMP改造停工损失,此后关于停工损失的具体原因,并未找到相关原因。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提示,子公司停产或者停工属于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在长达9年的时间公司通过每年管理费用列支的方法消化相关财务影响,这笔费用背后的真实原因值得商榷,假如本次立案调查事项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该事项,对于2024年10月15日收盘的持有的投资者假如因立案调查引发股价大幅下跌,通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由弥补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广济药业4.7亿参与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百盛蓝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济宁市兖州区盛拓生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因产能未完全释放,技术工艺在提升,生产线在调试生产,成本、经营费用均较高,济宁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该事项间接导致公司净利润由盈转亏,2023年报和2024年三季报公司分别亏损1.402亿和1.066亿。$广济药业(SZ000952)$#热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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