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SH601989)$  看一下重工的三季报吧。

流动资产合计1548亿,非流动资产合计614.5亿,资产总计2163亿。流动负债合计1055亿,非流动负债合计259.1亿,负债合计1314亿。

资本公积449.2亿,未分配利润122.9亿,股东权益合计:848.7亿。

中国船舶的三季报

流动资产合计:1343亿,非流动资产合计:441.5亿,资产合计:1748亿。

流动负债合计:1069亿,非流动负债合计:178.2亿,负债合计:1247亿。资本公积:338.2亿,未分配利润99.28亿,股东权益合计:537.5亿。

归纳一下:

1、资产情况:

流动资产的双方情况:

重工1548亿船舶1343亿,合并后神船总流动资产为2891亿,其中重工占比为53.55%船舶占比为46.45%。

非流动资产重工为614.5亿,船舶为441.5亿,合并后神船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056亿,其中重工贡献58.19%,船舶贡献41.81%。

资产合计重工为2163亿,船舶为1748亿,合并后神船总资产为3911亿。其中重工占比为55.31%,船舶占比为44.69%。

重工资本公积为449.2亿,船舶资本公积为338.2亿合并后神船资本公积为787.4亿,其中重工占比为57.05%,船舶占比为42.95%。

重工未分配利润122.9亿,船舶未分配利润99.28亿,合并后神船未分配利润合计222.18亿。其中重工占到55.32%,

船舶占比为44.68%。


2、资产质量:

流动负债合计:重工1055亿,占重工总资产比例为48.77%。

船舶流动负债合计1069亿占船舶总资产比例为61.16%,

重工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59.1亿,占重工总资产比例为11.98%,

船舶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78.2亿,占船舶总资产比例为10.19%。

重工的负债合计是1314亿,占重工总资产比例的60.75%,船舶负债合计1247亿,占船舶总资产比例为71.34%。


3.股东权益:

重工股东权益值为848.7亿,船舶股东权益值为537.5亿,

合并后神船股东权益值为1386.2亿,其中重工占比为61.22%,船舶占比为38.78%。


如按预案实施:

每股重工折换0.1335股船舶,重工总股本228.02亿股可折换30.44亿股船舶。船舶现有44.72亿股。合并后总股本75.16亿。重工所有的股本占到总股本的40%。在以上所有指标里只有在非流动负债和总资产所占比例一项船舶比重工要好11.98%-10.79%=0.0119点。其他的大家可以验算一下看看我的计算是否正确。

不明白凭什么重工折换船舶的比例就为1:0.1335,不是同股同权吗,如果按此比例折换,重工折换后的总股本只有神船的40%却贡献了61.22%的股东权益,57.05%的公积金和55.32%的未分配利润。

如何保证重工股民的权益在置换中不受侵害。很明显重工的总占比没有享受到该有的权益。这样巧取豪夺的预案只能说是用屁股想出来的,完全是给强强重组增加阻力,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权益,没有起到央企该有的引领作用。

2024-11-05 12:08:30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不考虑净资产,不考虑负债率,也不考虑股东权益的重组预案,己完全背离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如不及时改正,必将成为历史的笑柄!

2024-11-09 06:23:07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按市场作用定位: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生产体系最完整、产品门类最齐全的船舶配套设备制造企业,业务贯穿整个船舶配套业的价值链,可生产从铸钢件、锻钢件等基础船舶配套材料到船用柴油机、甲板机械等复杂船舶配套设备等.有强大的研发力量和较高的技术水平,专注于船用柴油机及部件、船用电子设备、卫星通信导航设备等船舶配套.设备的技术研究,现拥有专利技术188项,正在申请的专利技术114项,代表着国内船舶配套设备技术领域的前沿实力.公司承担完成的"6RTA68T-B大功率船用柴油机制造技术"、"RT-flex58T-B智能型船用电控共轨低速柴油机"、"超大型集装箱船螺旋桨制造技术"等项目先后获得9项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


看了上面的内容,不知各位有何感想。一个为国防科学贡献了这么多,这么有潜力,这么优秀的一个国之重器长期价值低估,这不正是提出中特估价值重估的理由吗,然道还要任由这种因为资本控制导致的价值严重偏离继续吗?

2024-11-17 06:50:06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指引》出台: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这是在给这些个投机取巧的流氓套上了紧箍咒,也是给了这些个狂妄水军一记响亮的耳光。虽然在你们眼里道德斗不过缺德,但别忘记了这是会写入史册的大事件,终将影响的是转型的大局。虽然你们可以在短暂的时光里自鸣得意,耀武扬威,为你肆意妄为添加国的名义,但别忘了终究将是一场白日之梦。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2024-11-17 08:05:34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市值是什么?不就是股价乘以股数吗?市值管理,首先就是管理股价。关于股价管理的指引,难道不是对恶意操控股价的严重关切,让股价回归价值才是对投资者最好的回报。

2024-11-17 08:19:54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以下简称《指引》)对市场和投资者而言,具有以下几个利好方面:•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指引》强调市值管理应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推动上市公司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这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增强投资者回报:《指引》要求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多种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从而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指引》明确禁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市值管理中出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增强市场稳定性:通过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减少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有望降低市场波动性,使投资环境更加健康。• 推动优质公司脱颖而出:《指引》通过强制要求国有企业和长期破净公司进行市值管理,有助于更多优质公司受到资金青睐,从而提升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价值认知和合理估值。• 提升市场透明度:《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增进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这有助于提升整个市场的透明度。• 促进市场合理估值:《指引》的发布有助于推动市场合理估值,减少市场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低估或高估现象,提升市场效率。• 提升A股投资吸引力:通过上述措施,A股市场的投资吸引力将得到提升,有助于吸引更多的长期资本入市。综上所述,证监会的市值管理指引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促进市场合理估值等方面都具有积极影响,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2024-11-19 05:21:13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任何操控都不能改变一个荒唐的事实,从此起彼伏反对的浪潮声音就可以得出结论:不得人心!所以预案的结果不言而预。要么修改,要么被否决。

2024-11-24 15:11:27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预案》实施合并后:

1、新的中国船舶的净资产、总股本及每股净资产:(1)净资产:131,572,163,095.12元。计算:83,223,571,400(被吸收合并方前中国重工的净资产) 48,348,591,695.12( 吸收合并方前中国船舶的净资产)= 131,572,163,095.12元;(2)总股本为7,516,500,516。计算: 3,044,071,716 股(中国重工换成中国船舶的股数 ) 4,472,428,800(中国船舶原股东数)=7,516,500,516);(3)每股净资产为17.5元/股。计算: 吸收合并方后的新的中国船舶的净资产÷吸收合并方后新的中国船舶的总股本,即:每股净资产=131,572,163,095.12元÷7,516,500,516=17.5元/股)。

2、原中国船舶净资产78,267,504,000元。计算:4,472,428,800×17.5元/股=78,267,504,000元。新增净资产为29,952,316,370元,计算:

3、原中国重工净资产值53,271,255,030元。计算:3,044,071,716 股×17.5元/股=53,271,255,030元。

4、原中国重工(10家)国有股东的净资产值33,140,957,052.6元。计算:14,185,535,389股×0.1335×17.5元/股=33,140,957,052.6元。

5、原中国船舶(6家)国有股东的净资产值41,959,141,210元。计算:2,397,665,212股×17.5元/股=41,959,141,210元。

6、原中国重工(10家)和原中国船舶国有股东(6家)合计的净资产值75,100,098,262.6元。计算:33,140,957,052.6元 41,959,141,210元=75,100,098,262.6元。

2024-11-24 15:12:57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预案》实施合并前后的有关变化值(由以上值所得):

1、原中国船舶股东的净资产由合并前的48,348,744,299.5元增加到合并后的净资产78,267,504,000元,净资产增加了299亿元(取整数)。计算:48,348,744,299.5元—78,267,504,000元=-29,918,759,700.5元。

2、原中国船舶6家国有股东净资产值由合并前的25,919,720,007.8元增加到合并后的净资产为41,959,141,210元,净资产增加了16,039,421,202.2元。计算:25,919,720,007.8元—41,959,141,210元=-16,039,421,202.2元。

3、原中国重工股东由合并前的83,222,868,525.5元减少到合并后的净资产为53,271,255,030元,净资产减少了299亿元(取整数)。计算:83,222,868,525.5元—53,271,255,030元=29,951,613,495.5元。

4、原中国重工10家国有股东净资产值由合并前的51,774 ,367,062.8元减少到合并后的净资产为33,140,957,052.6元,净资产减少了18,633,410,010.2 元。计算:51,774 ,367,062.8元—33,140,957,052.6元=18,633,410,010.2 元。

5、原中国重工10家国有股东净资产值减去应增加到原中国船舶6家国有股东的净资产值,净资产减少了8,640,850,601.2元。计算:18,633,410,010.2 元÷299亿元(取整数)×100%=62.3%;16,039,421,202.2元×62.3%=9,992,559,408.97元;18,633,410,010.2 元—9,992,559,408.97元=8,640,850,601.2元。

6、原中国重工(10家)和原中国船舶国有股东(6家)合计的净资产值由合并前的77,694,087,070.6元减少到合并后的净资产为75,100,098,262.6

元,净资产减少了2,593,988,808元。计算:77,694,087,070.6元—75,100,098,262.6元=2,593,988,808元。

2024-11-25 06:40:04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谁为国资流失担责?允许国有资产流失吗?

根据以下法律、政策等等规定,不允许国有资产流失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八条:……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十条: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十四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第三十条:国家出资企业合并、……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第五十一条:本法所称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国有资产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不得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以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经评估或审计的净资产值:

(二)同一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

(3)…………

三、如何避免国有净资产流失?

依据以上数据及计算,《预案》中的换股比例将使国有净资产流失,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条及第五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 应以合并前后国有净资产等同、不流失为底线,修改《预案》中的换股比例,即: 3.6498元/股(中国重工每股净资产)÷10.8104元/股(中国船舶每股净资产)=0.3373,即每股中国重工折换0.3373股中国船舶。

2024-11-30 16:27:24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复述一下:

净资产和未分配利润是经过会计师和证监会严格审核的公允价值。

股价是资本控制的具体表现。

拿股价来否定或者衡量价值是对见不得阳光阴谋的掩饰和洗白,是掩耳盗铃者对真象的恶意诱导和曲解!

2024-12-03 06:05:08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现合并方案与管理层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背道而驰。与提升中特估的思路相违,如按现有方案通过执行,不止对船舶本身,也对其它央企国企的品牌价值都是不小的打击。我们的中特估是低估的优质资产,决不是打折出售的不良资产,我们的重组是强强联合,决不是破产收购。任何想借重组谋取私利的行为都是目光短浅的行为,不会成功,也不可能得到管理层的认可。

2024-12-05 02:53:29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重要的是:


重工的价值严重低估!!!

2024-12-13 20:20:22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坚决反对借重组之名侵食股东权益!

2024-12-15 03:56:54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大股东自己都不会以这个定价去增发,却把重工的众多中小股东按在这个泡上,世界上那有这样的道理,不同意的就打折回购,凭什么呀,保护投资者是这样的保护呀,连发行价都不给,十几年投资没有回报连本钱都还要留2折给你吗?太霸道了吧,你的重组预案完全就是在给央企形象抹黑,完全和保护投资者权益背道而驰,不修改预案放多长时间都没有用,反对!反对!坚决反对!!!

2024-12-21 22:10:09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不合理,不公平的东西,我相信是通不过的,无需约定,市场的每一个参入者都会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不相信,那就等股东大会投票的结果,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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