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小贷(01915)公布,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获悉,于2024年10月29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柏泰集团及公司主要股东联泰广场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邗江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该申请由柏泰集团一名债权人提出,依据为柏泰集团(作为借款人)及联泰广场(作为担保人)未能清偿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的未偿借款及利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对柏泰集团、联泰广场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正在评估该申请可能对集团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董事会谨此强调,该申请乃对柏泰集团及联泰广场,而并非针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出。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公司H股自2024年11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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