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提交,11月1日常德法院就回批了,说明常德法院很关注这个事,路条必然不在常德法院手里,但关键句尚需通过证监会等批复没有了,显然路条上面那已经通过了。一个奇怪的猜测出来了,路条在上一次延期的时间内无法抵达常德,不得已只能临时提请再延期。而不写时间是确实不知道路条要在路上走多久,干脆就不写时间了,这是积极的考量。消极的考量那就是重整出现重大变故,延期遥遥无期,很有可能又要玩0.72那种心跳游戏,难说啊。[想一下][想一下]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