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晚间,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六部门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修订后的《办法》主要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包括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等,旨在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发挥战略投资渠道引资潜力,鼓励外资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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