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景峰一个延期公告被过度解读了,现在景峰和中院就处于一个等通知的过程。有的说景峰还有问题没解决,有的说路条已经到手,有的还联系到法院换人,真是神之联想。统统都没必要。重整,国家规定了大致的流程,具体上操作是可以灵活的。申请的公司,符合条件,只要资料交了上来,符合重整原则,都可以批。大家可以了解,省这边把资料递交上去之后,拿到证监会的无异议函和最高院的同意后(现在实践是双审核,两巨头可以同时干活,速度可以很快的),最高院批准管辖的中院可以裁定受理。于是中院这边裁定受理(应该是审判长干活),出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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