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者意思是说航天体系设计所领导厂,这是故意混淆研究院、设计所、研制厂的关系,实际航天研究院的设计所、研制厂并列属于研究院,实际应该是研究院领导设计所+研制厂,航天院的设计所+研制厂等于航空体系的一体化设计+主机研制创新中心。
因此,打击造谣,其实就一点:洛马臭鼬工厂就等于成飞集团和611共建的国家高端航空创新中心,洛马创新中心就叫工厂,臭鼬工厂是洛马核心。
成飞集团和611共建的国家高端航空创新中心表明,成飞集团和611虽然由于历史原因并列(新中国成立后,工业体制参照前苏模式,因此厂所分离,那时还没有航天,后国家认识到厂所分离的弊端 因此创建航天时,直接一体化运作,即设计与研制工厂一体化归属研究院,研究院下属设计所和研制厂,根本不是造谣者说的设计所领导厂,这是故意混淆研究院、设计所、研制厂的关系),但是实际是按照航空工业一体化经营运作的。
同时由于611属于事业编制,这个一体化创新中心的市场化主体实际就是成飞集团,611代表的是这个一体化创新中心,也代表主机研制,一体化创新中心业绩,包括设计所的业绩,由市场化主体成飞集团体现,合同实际归属一体化创新中心,根据合同需求,由一体化经营的设计所和主机研制承建。
简单说,航天体系二级划分的不同研究院实际等同于不同子领域的二级子集团,这个子集团,也就是航天体系的不同研究院,下辖设计所和研制厂。
而航空工业实际没有做二级子集团的划分,而是将所有主机研制集团、设计所并列,但实际上不同设计所和主机研制是严格按地域划分的,例如611所叫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成都所,成飞集团叫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成飞 ,成都所和成飞集团不可分离,其余西飞沈飞一样,611和成飞集团共同组成如同航天体系的一个二级子集团,当然也可以称为研究院,例如称为航空工业成飞空天一体研究院,下辖成飞院611设计所 成飞院成飞主机研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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