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推动房地产金融政策取得实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专家认为,金融机构要围绕城市更新改造、租赁住房等重点领域,加快形成金融支持新模式。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要更加重视从供需两侧发力,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金融发力城市更新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进入“存量为主、增量为辅”的发展新阶段,并正在经历房地产市场转型的深度调整阶段。以老旧小区维修与改造、城中村建设、老工业区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为主的城市更新将成为房地产发展的重要内容,这有助于提升城市品质、满足居民住房升级需求,同时也为金融支持城市更新提供新的增长点。

  然而,相较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更新项目融资面临一些挑战。中国银行研究院中国金融团队主管李佩珈表示,一是开发周期长,资金压力大。城市更新由于牵扯主体多,有些项目周期通常在5年至8年,而一般房地产住宅项目通常在2年至3年。二是回报低、利益平衡难,商业性资本参与动力不足。城市更新涉及多方主体,各主体利益平衡难度较大,一旦协调不好,往往容易造成工期停滞等问题。

  参与城市更新是房地产金融重要发力方向,需要设计差异化、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只有提高城市更新等政府类项目吸引力,才能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李佩珈认为,要鼓励房地产企业进入城市更新项目,通过完善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对中小、民营房企一视同仁;向具备实力的房企开放项目规划、设计、咨询等更多产业链上下游环节,提高房企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盈利水平。

  此外,业内专家表示,针对城市更新每个环节进行业务创新,形成适应城市更新业务的金融运作模式。例如,在项目获取环节,由于该阶段风险高、不确定性大,股权融资成为较好的支持方式;在建设改造环节,因前期风险基本排除,可利用大额债券融资对项目建设形成有力支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未来金融机构在做好房地产新项目金融服务的同时,还需要做好存量房地产领域的金融服务。无论是支持二手房交易,还是服务城市更新改造等,都是在服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居住需求,也是服务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

  切实优化租购并举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是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也是平抑房价波动、助力房地产市场回归只住不炒的根本定位的重要一环。

  《2023中国城市长租市场发展蓝皮书》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的租房人口已近2.6亿人,这一庞大的租房人口数量为房屋租赁市场提供了巨大的需求基础。专家表示,租赁住房的社会性、公益性属性较强,无论是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自身运行规律,还是经营主体需求特点,均与传统房地产市场大相径庭,对金融提出新要求。

  “对商业银行而言,住房租赁是巨大的产业链,从上游房源的供给到中游交易的促成,再到下游租户、房东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均存在较大的市场机遇。”中国银行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宗良表示,特别是租赁住房租金回收时间长,对资产证券化及利率管理等需求十分旺盛,商业银行需要在服务长租住宅开发建设、投资孵化、持有运营以及租赁类项目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面有更多创新性安排。

  宗良表示,一方面培育专业住房租赁机构,鼓励个人将长期持有住房用于出租。既要增加租赁住房建设相关投资,也要充分利用好当前的房地产存量市场,鼓励国有企业进行厂改住、商改住,通过税收、融资等优惠措施提高社会化方式提供租赁房源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保护承租人合法利益,完善租赁监管政策体系,建立倾向于承租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租金价格指导与管理。

  娄飞鹏表示,从银行的角度看,服务租房和服务买房一样是重要的业务领域。支持住房租赁方面的途径相对较多,既可以从供给方面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也可以从需求方面为有住房需求的主体提供金融服务,还可以搭建平台围绕增进供求匹配来提供金融服务。

  当前,要加快形成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体系。尤其是在城镇化背景下,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依然较大。宗良表示,银行要更好满足新市民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目前新市民分布在各行各业,主要以工人、蓝领、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为主,未来要加大支持力度,多维度科学审慎评估新市民信用水平,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更好满足其购房信贷需求。

  加大“白名单”贷款投放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6日召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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