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将于12月2日起施行】财联社11月7日电,在今天召开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日,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新规降低了战略投资门槛,拓宽了投资渠道,将于12月2日起正式施行。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表示,新的《办法》增加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适当放宽外国投资者境外资产要求。对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跨境换股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将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不低于3年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如果今后证券市场有关规定对锁定期有新要求,则需要从其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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