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出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

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185.08亿元增加到355185.08亿元。

截至2023年末,全国隐性债务余额14.3万亿元。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税收增长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与各地此前对化债资源的预期有一定差距,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难度增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国务院提出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支持各地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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