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再加上这次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协同发力后,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实际化债12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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