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大幅降至2.3万亿。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
化债总额12万亿,超级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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